近來發現有未經本人授權,將本人影片、部落格相片重製後上傳至Youtube;檢舉並寫信給Youtube後,今天終於撤下這2部侵權影片。
【分享侵權了?!】
關於著作權法,分享者必須知道的是,我很願意分享,但請你務必用著作權法【合理的使用規定】來使用你所下載的資訊。
你要下載我公開的資訊沒關係,但重製後又重新上傳;不好意思,你已侵權了!!!涉及著作之「重製」及「公開傳輸」等著作利用行為,除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規定外,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,始得為之。如未獲授權或同意,就會有侵權問題,要負擔相關之民、刑事責任。
分享者,小心,你侵權了!! (請尊重本人Youtube和部落格著作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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